成都防水中的质量验收
1、建筑外墙防水防护工程的质量应契合下列规则:
1)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。
2)运用的资料应契合设计请求。
3)找平层应平整、巩固,不得有空鼓、酥松、起砂、起皮现象。
4)门窗洞口、穿墙管、预埋件及收头号部位的防水结构,应契合设计请求。
5)砂浆防水层应巩固、平整,不得有空鼓、开裂、酥松、起砂、起皮现象。
6)涂膜防水层应无裂纹、皱折、流淌、鼓泡和露胎表现象。
7)防水透汽膜应铺设平整、固定结实,不得有皱折、翘边等现象。搭接宽度契合请求,搭接缝和细部结构密封紧密。
8)外墙防护层应平整、固定结实,结构契合设计请求。
2、外墙防水层渗漏检查应在持续淋水2h后或雨后停止。
3、外墙防水防护运用的资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,资料的种类、规格、性能等应契合国度现行有关规范和设计请求。对进场的防水防护资料应抽样复检,并提出抽样实验报告,不合格的资料不得在工程中运用。
4、外墙防水防护工程应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停止验收,外墙防水防护子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的划分应契合下表的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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